关于大连市内五区醉酒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(20240401)

发布时间:2024-04-02 来源: 瑞畅律师

关于大连市内五区醉酒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》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公安局于202441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为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醉酒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,简化办案流程,缩短办案期限,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,实现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优质高效办理,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的功能,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,确定大连市内部分城区醉酒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事宜如下:

一、202441之后,查获地为中山区、西岗区、沙河口区、甘井子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醉酒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,由大连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分局集中侦查办理。

二、上述刑事案件,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,移送审查起诉。

三、上述刑事案件,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