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党员隐瞒入党前的错误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(19950301)

发布时间:2025-11-03 来源: 瑞畅律师

《关于党员隐瞒入党前的错误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》已经1995年3月1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、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中纪法复〔1995〕5号


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:

你委关于党员入党前的错误行为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。经研究,答复如下:

一、党员向党组织隐瞒的入党前的错误行为,如属重大问题,一般应对该党员予以党内除名;对于个别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,可留在党内的,以向党组织隐瞒严重错误论,酌情给予党纪处分。

二、党员向党组织隐瞒的入党前的错误行为,如属一般问题,可不予追究,但要对该党员进行批评教育。

三、对于“文革”前的历史问题以及“文革”中的问题,党中央和中组部已有文件规定的,仍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。